深圳市福田区皇岗中学关于继续招聘“四点半活动”
及第二课堂项目辅导教师的
公 告
为了推进我校“四点半活动”及第二课堂项目的开展,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根据《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方案》(深教〔2015〕423号)和《2016年教育附加资金之第二课堂项目资金使用指南》,现将我校招聘“四点半活动”及第二课堂项目辅导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辅导教师条件
(1)德育类:国内外知名教育专家、国学大师、道德模范、社会美德人士、知名文化学者和作家、心理健康教育专家、高校德育专家等。
(2)艺术类:具有艺术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学或团队辅导经验,有相关教学或带队经历(提供相关资料)。民间工艺美术类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但须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力、丰富的教学辅导经验及成果。
(3)体育类:具有体育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国家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证书,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丰富的教学辅导经验或成果。
(4)科技类: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理工科背景(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具备创客、三模、天文、发明专利或创意设计、智能机器人、无线电测向、校园气象站观测、科技模型、3D打印等科技教育培训技能。
2、辅导教师来源
(1)符合开展活动需求的高校教师、具有合法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教师;
(2)体育俱乐部、少年宫、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组织、校外机构教练员及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3)各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的各类人才,如科学家、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
(4)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志愿者等。
3、上课时间
每周三:16:30--17:15
每周五:15:40--16:25
每周五:16:30--17:15
4、待遇:面议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社会人士及学生家长从公告之日起把拟授课程及教学计划、个人简介及有关资质与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2008号皇岗中学教务处,或发电子邮件至邮箱:1484513909@qq.com 联系电话:0755---83801269。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中学
2017年6月16日